德经·第六十五章
古之善为道者,非以明民,将以愚之。民之难治,以其智多。故以智治国,国之贼;不以智治国,国之福。知此两者亦稽式。常知稽式,是谓“玄德”。“玄德”深矣,远矣,与物反矣,然后乃至大顺。
注释:《道德经》德经·第六十五章的白话文翻译和解释如下:
翻译:
古代善于行道的人,不是用智慧去教导民众,而是让他们保持纯朴。民众之所以难以治理,是因为他们智巧太多。所以,用智巧去治理国家,是国家的祸害;不用智巧去治理国家,是国家的福气。了解这两种治理方式的差异,就是掌握了治国的法则。常常明白这个法则,就是所谓的“玄德”。“玄德”深远,与一般事物的表象相反,但最终却能实现大顺。
解释:
1. 非以明民,将以愚之:这里的“愚”并不是指愚笨,而是指纯朴、自然。老子认为,过多的智巧和知识会让人变得复杂,反而难以治理。因此,他主张让民众保持简单、纯朴的状态。
民之难治,以其智多:民众之所以难以治理,是因为他们智巧太多,心思复杂,容易产生各种欲望和争斗。
故以智治国,国之贼;不以智治国,国之福:用智巧去治理国家,会导致国家混乱和祸害;不用智巧,反而能让国家安定和幸福。
知此两者亦稽式:了解这两种治理方式的差异,就是掌握了治国的法则。
常知稽式,是谓“玄德”:常常明白这个法则,就是所谓的“玄德”。“玄德”是指深远的、与一般事物表象相反的道德。
“玄德”深矣,远矣,与物反矣,然后乃至大顺:“玄德”深远,与一般事物的表象相反,但最终却能实现大顺,即国家和社会的大和谐。
总的来说,这一章强调了老子“无为而治”的思想,主张让民众保持纯朴自然的状态,反对用智巧和权谋去治理国家。他认为,只有这样,才能实现国家和社会的和谐与安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