祭法
祭法: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,祖颛顼而宗尧。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鲧,祖颛顼而宗禹。殷人禘喾而郊冥,祖契而宗汤。周人禘喾而郊稷,祖文王而宗武王。
燔柴于泰坛,祭天也;瘗埋于泰折,祭地也;用骍犊。埋少牢于泰昭,祭时也;相近于坎坛,祭寒暑也。王宫,祭日也;夜明,祭月也;幽宗,祭星也;雩宗,祭水旱也;四坎坛,祭四时也。山林、川谷、丘陵,能出云为风雨,见怪物,皆曰神。有天下者,祭百神。诸侯在其地则祭之,亡其地则不祭。
大凡生于天地之间者,皆曰命。其万物死,皆曰折;人死,曰鬼;此五代之所不变也。七代之所以更立者:禘、郊、宗、祖;其余不变也。
天下有王,分地建国,置都立邑,设庙祧坛墠而祭之,乃为亲疏多少之数。是故:王立七庙,一坛一墠,曰考庙,曰王考庙,曰皇考庙,曰显考庙,曰祖考庙;皆月祭之。远庙为祧,有二祧,享尝乃止。去祧为坛,去坛为墠。坛墠,有祷焉祭之,无祷乃止。去墠曰鬼。诸侯立五庙,一坛一墠。曰考庙,曰王考庙,曰皇考庙,皆月祭之;显考庙,祖考庙,享尝乃止。去祖为坛,去坛为墠。坛墠,有祷焉祭之,无祷乃止。去墠为鬼。大夫立三庙二坛,曰考庙,曰王考庙,曰皇考庙,享尝乃止。显考祖考无庙,有祷焉,为坛祭之。去坛为鬼。适士二庙一坛,曰考庙,曰王考庙,享尝乃止。皇考无庙,有祷焉,为坛祭之。去坛为鬼。官师一庙,曰考庙。王考无庙而祭之,去王考曰鬼。庶士庶人无庙,死曰鬼。
王为群姓立社,曰大社。王自为立社,曰王社。诸侯为百姓立社,曰国社。诸侯自立社,曰侯社。大夫以下,成群立社曰置社。
王为群姓立七祀:曰司命,曰中溜,曰国门,曰国行,曰泰厉,曰户,曰灶。王自为立七祀。诸侯为国立五祀,曰司命,曰中溜,曰国门,曰国行,曰公厉。诸侯自为立五祀。大夫立三祀:曰族厉,曰门,曰行。适士立二祀:曰门,曰行。庶士、庶人立一祀,或立户,或立灶。
王下祭殇五:适子、适孙、适曾孙、适玄孙、适来孙。诸侯下祭三,大夫下祭二,适士及庶人,祭子而止。
夫圣王之制祭祀也:法施于民则祀之,以死勤事则祀之,以劳定国则祀之,能御大菑则祀之,能捍大患则祀之。是故厉山氏之有天下也,其子曰农,能殖百谷;夏之衰也,周弃继之,故祀以为稷。共工氏之霸九州岛也,其子曰后土,能平九州岛,故祀以为社。帝喾能序星辰以着众;尧能赏均刑法以义终;舜勤众事而野死。鲧鄣洪水而殛死,禹能修鲧之功。黄帝正名百物以明民共财,颛顼能修之。契为司徒而民成;冥勤其官而水死。汤以宽治民而除其虐;文王以文治,武王以武功,去民之菑。此皆有功烈于民者也。及夫日月星辰,民所瞻仰也;山林川谷丘陵,民所取材用也。非此族也,不在祀典。

解释

这段文字主要讲述了中国古代祭祀的制度和原则,详细规定了不同身份的人应如何进行祭祀,以及祭祀的对象和方式。

  1. 祭祀的对象和方式

    • 有虞氏、夏后氏、殷人、周人:不同朝代有不同的祭祀对象和方式。例如,有虞氏祭祀黄帝、郊祭喾、祖祭颛顼、宗祭尧;夏后氏则祭祀黄帝、郊祭鲧、祖祭颛顼、宗祭禹。
    • 祭天祭地:燔柴于泰坛是祭天,瘗埋于泰折是祭地,使用红色的牛犊作为祭品。
    • 其他祭祀:包括祭时、祭寒暑、祭日、祭月、祭星、祭水旱、祭四时等。山林、川谷、丘陵等自然现象被视为神灵,天下有王者要祭祀百神,诸侯则在其领地内祭祀。
  2. 祭祀的等级和规模

    • 王、诸侯、大夫、适士、官师、庶士庶人:不同身份的人有不同的祭祀规模和对象。例如,王立七庙,诸侯立五庙,大夫立三庙,适士立二庙,官师立一庙,庶士庶人无庙,死后称为鬼。
    • 社稷祭祀:王为群姓立社,称为大社;王自为立社,称为王社。诸侯为百姓立社,称为国社;诸侯自立社,称为侯社。大夫以下则成群立社,称为置社。
    • 七祀、五祀、三祀、二祀、一祀:不同身份的人有不同的祭祀对象和数量。例如,王为群姓立七祀,诸侯为国立五祀,大夫立三祀,适士立二祀,庶士庶人立一祀。
  3. 祭祀的原则

    • 有功烈于民者:那些对人民有重大贡献的人,如能殖百谷、平九州、序星辰、赏均刑法、勤众事、修洪水、正名百物等,都会被祭祀。
    • 非此族也,不在祀典:不属于这些类别的人或事物,不在祭祀的范围内。
  4. 祭祀的细节

    • 殇祭:王下祭殇五,诸侯下祭三,大夫下祭二,适士及庶人祭子而止。
    • 圣王之制祭祀:圣王制定祭祀制度,以法施于民、以死勤事、以劳定国、能御大灾、能捍大患者为祭祀对象。

这段文字反映了中国古代社会的等级制度和宗教信仰,强调了祭祀在维护社会秩序和道德规范中的重要作用。通过祭祀,人们表达对祖先、神灵和自然力量的敬畏和感恩,同时也体现了对功勋和德行的尊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