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问
传曰:“有从轻而重,公子之妻为其皇姑。有从重而轻,为妻之父母。有从无服而有服,公子之妻为公子之外兄弟。有从有服而无服,公子为其妻之父母。”传曰:“母出,则为继母之党服;母死,则为其母之党服。为其母之党服,则不为继母之党服。”
三年之丧,既练矣,有期之丧,既葬矣,则带其故葛带,绖期之绖,服其功衰。有大功之丧,亦如之。小功,无变也。
麻之有本者,变三年之葛。既练,遇麻断本者,于免,绖之;既免,去绖。每可以绖必绖;既绖,则去之。
小功不易丧之练冠,如免,则绖其缌小功之绖,因其初葛带。缌之麻,不变小功之葛;小功之麻,不变大功之葛。以有本为税。
殇:长、中,变三年之葛。终殇之月算,而反三年之葛。是非重麻,为其无卒哭之税。下殇则否。
君为天子三年,夫人如外宗之为君也。世子不为天子服。君所主:夫人、妻、大子适妇。大夫之适子为君、夫人、大子,如士服。
君之母,非夫人,则群臣无服。唯近臣及仆骖乘从服,唯君所服,服也。公为卿大夫锡衰以居,出亦如之。当事则弁绖。大夫相为,亦然。为其妻,往则服之,出则否。
凡见人无免绖,虽朝于君,无免绖。唯公门有税齐衰。传曰:“君子不夺人之丧,亦不可夺丧也。”传曰:“罪多而刑五,丧多而服五,上附下附列也。”
解释
这段文字主要讲述了古代丧服制度的复杂规定,涉及不同亲属关系的服丧方式、服丧时间以及服丧的等级变化。以下是白话文翻译和解释:
从轻而重,从重而轻,从无服而有服,从有服而无服:
- 从轻而重:公子(诸侯的儿子)的妻子为公子的皇姑(即公子的祖母)服丧,虽然皇姑与公子的妻子关系较远,但服丧的等级却较重。
- 从重而轻:妻子为妻子的父母服丧,虽然妻子与父母关系亲近,但服丧的等级却较轻。
- 从无服而有服:公子的妻子为公子的外兄弟(即公子的表兄弟)服丧,虽然公子与外兄弟没有直接的服丧关系,但公子的妻子却需要为他们服丧。
- 从有服而无服:公子为妻子的父母服丧,虽然公子与妻子的父母有亲属关系,但公子不需要为他们服丧。
- 从轻而重:公子(诸侯的儿子)的妻子为公子的皇姑(即公子的祖母)服丧,虽然皇姑与公子的妻子关系较远,但服丧的等级却较重。
母出与母死的服丧:
- 如果母亲被休弃,儿子则为继母的亲属服丧;如果母亲去世,儿子则为母亲的亲属服丧。
- 为母亲的亲属服丧时,就不需要为继母的亲属服丧。
- 如果母亲被休弃,儿子则为继母的亲属服丧;如果母亲去世,儿子则为母亲的亲属服丧。
三年之丧与期丧的变化:
- 在三年丧期内,如果已经过了“练祭”(即一年后的祭祀),又遇到期丧(一年丧期),则在期丧结束后,仍佩戴原来的葛带(丧服腰带),并佩戴期丧的绖(丧服头带),穿功衰(较轻的丧服)。
- 如果有大功之丧(九个月丧期),也按照同样的方式处理。
- 小功之丧(五个月丧期)则不需要改变原有的丧服。
- 在三年丧期内,如果已经过了“练祭”(即一年后的祭祀),又遇到期丧(一年丧期),则在期丧结束后,仍佩戴原来的葛带(丧服腰带),并佩戴期丧的绖(丧服头带),穿功衰(较轻的丧服)。
麻与葛的变化:
- 如果丧服用的是有根的麻,则在三年丧期内可以改为葛。
- 如果在“练祭”后遇到用无根麻的丧服,则在“免”(脱去丧服)时佩戴绖;如果已经“免”,则不再佩戴绖。
- 只要可以佩戴绖,就必须佩戴;佩戴之后,再脱去。
- 如果丧服用的是有根的麻,则在三年丧期内可以改为葛。
小功与缌服的变化:
- 小功之丧不会改变三年丧期的练冠(丧帽)。
- 如果在“免”时,可以佩戴缌或小功的绖,并继续佩戴最初的葛带。
- 缌服(三个月丧期)的麻不会改变小功之丧的葛;小功之丧的麻不会改变大功之丧的葛。
- 只有有根的麻才能改变丧服。
- 小功之丧不会改变三年丧期的练冠(丧帽)。
殇丧的变化:
- 长殇(八至十一岁去世)和中殇(十二至十五岁去世)会改变三年丧期的葛。
- 在殇丧的月份结束后,恢复三年丧期的葛。
- 这并不是因为麻的重要性,而是因为殇丧没有“卒哭”的祭祀。
- 下殇(七岁以下去世)则不需要改变。
- 长殇(八至十一岁去世)和中殇(十二至十五岁去世)会改变三年丧期的葛。
君与臣的服丧:
- 国君为天子服三年丧,夫人则像外宗(外戚)为国君服丧一样。
- 世子(国君的继承人)不为天子服丧。
- 国君主持的丧事包括夫人、妻子和太子的正妻。
- 大夫的嫡子为国君、夫人和太子服丧,按照士的丧服等级。
- 国君为天子服三年丧,夫人则像外宗(外戚)为国君服丧一样。
君母与群臣的服丧:
- 国君的母亲如果不是夫人,群臣则不需要为她服丧。
- 只有近臣和仆从(如车夫)会根据国君的服丧来服丧。
- 国君为卿大夫服丧时,穿锡衰(较轻的丧服)在家或外出时都如此。
- 在正式场合则佩戴弁绖(丧帽和绖)。
- 大夫之间也互相如此。
- 为妻子服丧时,前往丧事则穿丧服,外出时则不穿。
- 国君的母亲如果不是夫人,群臣则不需要为她服丧。
免绖与公门的规定:
- 凡是在见人时,不能免去绖(丧服头带),即使是在朝见国君时也不能免去。
- 只有在公门(官府)可以脱去齐衰(较重的丧服)。
- 传文说:“君子不会剥夺他人的丧礼,也不会被剥夺丧礼。”
- 传文还说:“罪虽多,但刑罚只有五种;丧事虽多,但丧服只有五种,上下各有规定。”
- 凡是在见人时,不能免去绖(丧服头带),即使是在朝见国君时也不能免去。
解释:
这段文字详细描述了古代丧服制度的复杂性和灵活性,涉及不同亲属关系的服丧等级、服丧时间以及丧服材质的变化。丧服制度是古代礼仪的重要组成部分,反映了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以及社会地位的差异。通过丧服的变化,可以体现出对不同亲属的尊重和哀悼,同时也体现了礼仪的严谨性和规范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