丧服小记
斩衰,括发以麻;为母,括发以麻,免而以布。齐衰,恶笄以终丧。男子冠而妇人笄,男子免而妇人髽。其义:为男子则免,为妇人则髽。苴杖,竹也;削杖,桐也。祖父卒,而后为祖母后者三年。为父母,长子稽颡。大夫吊之,虽缌必稽颡。妇人为夫与长子稽颡,其余则否。男主必使同姓,妇主必使异姓。为父后者为出母无服。亲亲,以三为五,以五为九。上杀,下杀,旁杀,而亲毕矣。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,以其祖配之,而立四庙。庶子王,亦如之。别子为祖,继别为宗,继祢者为小宗。有五世而迁之宗,其继高祖者也。是故,祖迁于上,宗易于下。尊祖故敬宗,敬宗所以尊祖祢也。庶子不祭祖者,明其宗也。庶子不为长子斩,不继祖与祢故也。庶子不祭殇与无后者,殇与无后者从祖祔食。庶子不祭祢者,明其宗也。亲亲尊尊长长,男女之有别,人道之大者也。
从服者,所从亡则已。属从者,所从虽没也服。妾从女君而出,则不为女君之子服。礼不王不禘。世子不降妻之父母;其为妻也,与大夫之适子同。父为士,子为天子诸侯,则祭以天子诸侯,其尸服以士服。父为天子诸侯,子为士,祭以士,其尸服以士服。妇当丧而出,则除之。为父母丧,未练而出,则三年。既练而出,则已。未练而反,则期;既练而反,则遂之。
再期之丧,三年也;期之丧,二年也。九月七月之丧,三时也;五月之丧,二时也;三月之丧,一时也。故期而祭,礼也;期而除丧,道也。祭不为除丧也。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,其祭之间不同时而除丧。大功者主人之丧,有三年者,则必为之再祭。朋友,虞祔而已。士妾有子,而为之缌,无子则已。生不及祖父母诸父昆弟,而父税丧,己则否。降而在缌小功者,则税之。为君之父母、妻、长子,君已除丧而后闻丧,则不税。近臣,君服斯服矣;其余,从而服,不从而税。君虽未知丧,臣服已。
虞,杖不入于室;祔,杖不升于堂。为君母后者,君母卒,则不为君母之党服。绖杀五分而去一,杖大如绖。妾为君之长子与女君同。除丧者,先重者;易服者,易轻者。无事不辟庙门。哭皆于其次。复与书铭,自天子达于士,其辞一也。男子称名,妇人书姓与伯仲,如不知姓则书氏。
斩衰之葛与齐衰之麻同。齐衰之葛与大功之麻同。麻同,皆兼服之。报葬者报虞,三月而后卒哭。父母之丧偕,先葬者不虞祔,待后事。其葬,服斩衰。
大夫降其庶子,其孙不降其父。大夫不主士之丧。为慈母之父母无服。夫为人后者,其妻为舅姑大功。士祔于大夫则易牲。继父不同居也者;必尝同居。皆无主后。同财而祭其祖祢为同居;有主后者为异居。哭朋友者于门外之右南面。祔葬者不筮宅。士大夫不得祔于诸侯,祔于诸祖父之为士大夫者,其妻祔于诸祖姑,妾祔于妾祖姑;亡则中一以上而祔。祔必以其昭穆。诸侯不得祔于天子,天子、诸侯、大夫可以祔于士。
为母之君母,母卒则不服。宗子,母在为妻禫。为慈母后者,为庶母可也,为祖庶母可也。为父母、妻、长子禫。慈母与妾母,不世祭也。丈夫冠而不为殇,妇人笄而不为殇。为殇后者,以其服服之。久而不葬者,唯主丧者不除;其余以麻终月数者,除丧则已。箭笄终丧三年。齐衰三月与大功同者,绳屦。练,筮日筮尸,视濯,皆要绖杖绳屦。有司告具,而后去杖。筮日筮尸,有司告事毕而后杖,拜送宾。大祥,吉服而筮尸。庶子在父之室,则为其母不禫。庶子不以杖即位。父不主庶子之丧,则孙以杖即位可也。父在,庶子为妻以杖即位可也。诸侯吊于异国之臣,则其君为主。诸侯吊,必皮弁锡衰。所吊虽已葬,主人必免。主人未丧服,则君于不锡衰。养有疾者不丧服,遂以主其丧。非养者入主人之丧,则不易己之丧服。养尊者必易服,养卑者否。妾无妾祖姑者,易牲而祔于女君可也。妇之丧、虞、卒哭,其夫若子主之。祔,则舅主之。士不摄大夫。士摄大夫,唯宗子。主人未除丧,有兄弟自他国至,则主人不免而为主。
陈器之道,多陈之而省纳之可也;省陈之而尽纳之可也。奔兄弟之丧,先之墓而后之家,为位而哭。所知之丧,则哭于宫而后之墓。父不为众子次于外。与诸侯为兄弟者服斩。下殇小功,带,澡麻不绝本,诎而反以报之。
妇祔于祖姑,祖姑有三人,则祔于亲者。其妻为大夫而卒,而后其夫不为大夫,而祔于其妻则不易牲;妻卒而后夫为大夫,而祔于其妻,则以大夫牲。为父后者,为出母无服。无服也者,丧者不祭故也。妇人不为主而杖者:姑在为夫杖,母为长子削杖。女子子在室为父母,其主丧者不杖,则子一人杖。
缌小功,虞卒哭则免。既葬而不报虞,则虽主人皆冠,及虞则皆免。为兄弟既除丧已。及其葬也,反服其服。报虞卒哭则免。如不报虞则除之。远葬者比反哭者皆冠,及郊而后免反哭。君吊,虽不当免时也,主人必免,不散麻。虽异国之君,免也。亲者皆免。除殇之丧者,其祭也必玄。除成丧者,其祭也朝服缟冠。
奔父之丧,括发于堂上,袒降踊,袭绖于东方。奔母之丧,不括发,袒于堂上,降踊,袭免于东方。绖即位成踊,出门哭止。三日而五哭三袒。适妇不为舅后者,则姑为之小功。

解释

这段文字主要讲述了古代丧礼中的各种规定和礼仪,涉及丧服、丧期、丧事处理等方面的内容。以下是白话文翻译和解释:

  1. 丧服的规定

    • 斩衰:这是最重的丧服,丧者要用麻绳束发。为母亲服丧时,先用麻绳束发,之后改为用布束发。
    • 齐衰:这是次重的丧服,丧者要用粗糙的竹簪(恶笄)直到丧期结束。
    • 男子和女子的丧服区别:男子戴冠,女子用簪子;男子用布束发,女子用麻绳束发。这意味着男子和女子在丧礼中有不同的装扮。
    • 丧杖:丧杖分为苴杖(竹制)和削杖(桐木制),分别用于不同的丧礼场合。
  2. 丧期的规定

    • 为祖父母服丧:如果祖父去世后,祖母成为家族的主母,那么为祖母服丧三年。
    • 为父母和长子服丧:为父母和长子服丧时,丧者要行稽颡礼(叩头至地)。即使是大夫前来吊唁,丧者也要行稽颡礼。
    • 妇人为夫和长子服丧:妇人只为丈夫和长子行稽颡礼,其他人则不必。
  3. 丧事的主持

    • 男主和女主:丧事的主持人,男主必须是同姓的亲属,女主必须是异姓的亲属。
    • 为出母无服:如果母亲被休弃,儿子不为她服丧。
  4. 亲疏关系的规定

    • 亲亲:亲属关系以三代为近亲,五代为远亲,九代为更远的亲属。亲属关系的亲疏程度从上到下、从近到远逐渐减弱,直到亲属关系结束。
  5. 祭祀的规定

    • 禘祭:君王祭祀祖先时,要追溯到祖先的起源,并以祖先配享,建立四庙。庶子成为君王时,也遵循同样的礼仪。
    • 宗法制度:别子(非嫡长子)成为家族的始祖,继承别子的成为大宗,继承父亲的成为小宗。五世之后,宗法关系会发生变化,祖庙会迁移,宗法关系也会随之改变。
  6. 庶子的丧礼

    • 庶子不祭祖:庶子不主持祖庙的祭祀,以明确宗法关系。
    • 庶子不为长子服斩衰:庶子不为长子服最重的丧服,因为庶子不继承祖庙和父亲的地位。
    • 庶子不祭殇与无后者:庶子不为夭折或无后的亲属主持祭祀,这些亲属的祭祀由祖庙负责。
  7. 丧礼的其他规定

    • 从服和属从:如果跟随的人去世,丧服也随之结束;如果跟随的人虽然去世,但丧服仍然要穿。
    • 妾的丧服:如果妾跟随女主人离开,妾不为女主人的儿子服丧。
    • 丧期的时间:再期之丧为三年,期之丧为两年,九月、七月之丧为三时,五月之丧为两时,三月之丧为一时。
  8. 丧事的具体处理

    • 虞祭和祔祭:虞祭时,丧杖不带入室内;祔祭时,丧杖不带到堂上。
    • 除丧的顺序:除丧时,先除去重丧服;更换丧服时,先更换轻丧服。
    • 哭丧的地点:哭丧都在丧次(丧事期间临时居住的地方)进行。
  9. 丧服的材料

    • 斩衰的葛与齐衰的麻:斩衰的葛服与齐衰的麻服相同,齐衰的葛服与大功的麻服相同。麻服可以兼用。
  10. 丧事的主持和礼仪

    • 报葬和报虞:如果丧事匆忙举行,报葬后三个月才举行卒哭礼。
    • 父母同时去世:如果父母同时去世,先埋葬的一方不举行虞祭和祔祭,等到后事处理完毕后再举行。葬礼时,丧者要穿斩衰服。
  11. 其他丧礼细节

    • 大夫和士的丧礼:大夫不为士主持丧礼。为慈母的父母不服丧。
    • 夫为人后者:如果丈夫是过继给别人的,妻子为公婆服大功丧。
    • 士祔于大夫:如果士祔祭于大夫,要更换祭牲。
  12. 丧礼的其他规定

    • 继父:继父必须曾经与继子同居,且无主后(无继承人)。同居的条件是同财并祭祀祖庙。
    • 哭朋友:哭朋友时,在门外右侧朝南哭。
    • 祔葬:祔葬时不占卜墓地。士大夫不得祔葬于诸侯,只能祔葬于祖先中为士大夫的人。
  13. 丧礼的其他细节

    • 为母之君母:如果母亲的君母去世,母亲不服丧。
    • 宗子:宗子的母亲在世时,宗子为妻子服禫祭。
    • 为慈母后:为慈母后的人,可以为庶母或祖庶母服丧。
  14. 丧服的其他规定

    • 丈夫和妇人的冠笄:男子行冠礼后不为夭折者服丧,女子行笄礼后不为夭折者服丧。
    • 久而不葬:如果丧事久未下葬,只有主丧者不除丧服,其他人按丧期除服。
  15. 丧礼的其他礼仪

    • 箭笄:箭笄要穿到丧期结束。
    • 齐衰三月与大功同:齐衰三月与大功丧服相同,穿绳屦(草鞋)。
  16. 丧事的主持和礼仪

    • 练祭:练祭时要占卜日期和尸(代表死者的人),查看洗涤的器具,丧者要系绖带、持丧杖、穿绳屦。有司(执事人员)报告准备完毕后,丧者才放下丧杖。
    • 大祥祭:大祥祭时,丧者穿吉服并占卜尸。
  17. 庶子的丧礼

    • 庶子在父之室:如果庶子住在父亲的家中,不为母亲服禫祭。
    • 庶子不以杖即位:庶子不持丧杖就位。如果父亲不主持庶子的丧礼,孙子可以持丧杖就位。
  18. 诸侯的丧礼

    • 诸侯吊唁:诸侯吊唁别国的臣子时,该国的君主为主持人。诸侯吊唁时,必须穿皮弁服和锡衰(细麻布丧服)。
  19. 丧礼的其他规定

    • 养有疾者:照顾病人的人不穿丧服,如果病人去世,则由照顾者主持丧事。
    • 妾无妾祖姑:如果妾没有妾祖姑,可以更换祭牲并祔祭于女君。
  20. 妇人的丧礼

    • 妇人的丧礼:妇人的丧礼、虞祭、卒哭由丈夫或儿子主持,祔祭由公公主持。
  21. 丧礼的其他细节

    • 士不摄大夫:士不为大夫主持丧礼,除非是宗子。
    • 主人未除丧:如果主人未除丧,有兄弟从别国来,主人不束发而主持丧事。
  22. 陈器的规定

    • 陈器:陈设器具时,可以多陈设但少收纳,也可以少陈设但全部收纳。
  23. 奔丧的礼仪

    • 奔兄弟之丧:奔兄弟之丧时,先到墓地再到家中,设位而哭。
    • 所知之丧:奔所知之丧时,先在宫庙哭,再到墓地。
  24. 父不为众子次于外:父亲不为众子在外设丧次。

    • 与诸侯为兄弟者:与诸侯为兄弟的人服斩衰丧。
  25. 下殇小功:为下殇者服小功丧,腰带用澡麻(未去皮的麻),不断本(不切断麻的根部),屈折后反系以报丧。

  26. 妇祔于祖姑:妇人祔祭于祖姑,如果祖姑有三人,则祔祭于最亲近的一位。

    • 妻为大夫而卒:如果妻子为大夫而卒,丈夫不为大夫时,祔祭于妻子时不更换祭牲;如果妻子卒后丈夫成为大夫,祔祭于妻子时则用大夫的祭牲。
  27. 为父后者为出母无服:作为父亲继承人的儿子不为被休弃的母亲服丧,因为丧者不祭祀她。

  28. 妇人不为主而杖者:妇人不主持丧事但持杖的情况包括:婆婆在世时为丈夫持杖,母亲为长子持削杖。

    • 女子子在室为父母:未出嫁的女儿为父母服丧时,如果主丧者不持杖,则由一个女儿持杖。
  29. 缌小功:服缌麻或小功丧时,虞祭和卒哭时束发,葬后不举行虞祭时,主人和其他人都戴冠,等到虞祭时再束发。

    • 为兄弟既除丧已:为兄弟服丧结束后,到葬礼时再穿丧服。
  30. 远葬者:远葬的人在返回时都戴冠,到郊外后再束发返回哭丧。

    • 君吊:君主吊唁时,即使不在束发的时候,主人也必须束发,不散麻。
  31. 除殇之丧:为夭折者除丧时,祭祀时必须穿玄色衣服。

    • 除成丧:为成年人除丧时,祭祀时穿朝服和缟冠。
  32. 奔父之丧:奔父丧时,在堂上束发,袒露身体,下堂跳跃,然后在东方穿上丧服和绖带。

    • 奔母之丧:奔母丧时,不束发,在堂上袒露身体,下堂跳跃,然后在东方穿上丧服和免(布带)。
  33. 适妇不为舅后者:如果嫡长媳不为公公的继承人,婆婆为她服小功丧。

这段文字详细描述了古代丧礼中的各种礼仪和规定,涉及丧服、丧期、丧事处理、祭祀等多个方面,反映了古代社会对丧礼的重视和复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