桓公·桓公十年
【经】
十年春,王正月庚申,曹伯终生卒
夏五月,葬曹桓公。
秋,公会卫侯于桃丘,弗遇。
冬十有二月丙午,齐侯、卫侯、郑伯来战于郎。
【传】
十年春,曹桓公卒。
虢仲谮其大夫詹父于王。詹父有辞,以王师伐虢。夏,虢公出奔虞。
秋,秦人纳芮伯万于芮。
初,虞叔有玉,虞公求旃,弗献。既而悔之,曰:“周谚有之:‘匹夫无罪,怀璧其罪。’吾焉用此,其以贾害也。”乃献之。又求其宝剑。叔曰:“是无厌也。无厌,将及我。”遂伐虞公,故虞公出奔共池。
冬,齐、卫、郑来战于郎,我有辞也。初,北戎病齐,诸侯救之,郑公子忽有功焉。齐人饩诸侯,使鲁次之。鲁以周班后郑。郑人怒,请师于齐。齐人以卫师助之,故不称侵伐。先书齐、卫,王爵也。

注释

白话文翻译

桓公十年

经文:

  • 十年春天,周历正月庚申日,曹国的君主终生去世。
  • 夏天五月,安葬了曹桓公。
  • 秋天,鲁桓公在桃丘与卫侯会面,但没有见到。
  • 冬天十二月丙午日,齐侯、卫侯、郑伯在郎地作战。

传文:

  • 十年春天,曹桓公去世。
  • 虢仲在周王面前诬陷他的大夫詹父。詹父有理由,率领周王的军队讨伐虢国。夏天,虢公逃奔到虞国。
  • 秋天,秦国人将芮伯万送回芮国。
  • 起初,虞叔有一块玉,虞公向他索要,虞叔没有献出。后来虞叔后悔了,说:“周朝有句谚语:‘普通人没有罪,怀揣美玉就是罪。’我何必留着它,以免招来祸害。”于是把玉献给了虞公。虞公又向他索要宝剑。虞叔说:“这是贪得无厌。贪得无厌,将会连累到我。”于是攻打虞公,虞公逃奔到共池。
  • 冬天,齐国、卫国、郑国在郎地作战,鲁国是有理由的。起初,北戎侵扰齐国,诸侯们去救援,郑国的公子忽立了功。齐国给诸侯们分发粮食,让鲁国排在后面。鲁国按照周朝的班次将郑国排在后面。郑国人愤怒,向齐国请求出兵。齐国用卫国的军队帮助他们,所以不称为侵伐。先写齐国、卫国,是因为他们的王爵地位。

解释

这段古文记载了鲁桓公十年(公元前702年)发生的一些重要事件,主要涉及曹国、虢国、虞国、芮国以及齐国、卫国、郑国之间的政治和军事活动。

  1. 曹桓公去世:曹国的君主终生在这一年去世,夏天安葬了他。

  2. 虢国内乱:虢仲在周王面前诬陷他的大夫詹父,詹父有理由,率领周王的军队讨伐虢国,虢公逃奔到虞国。

  3. 虞国内乱:虞叔有一块玉,虞公向他索要,虞叔没有献出,后来后悔并献出。虞公又索要宝剑,虞叔认为这是贪得无厌,于是攻打虞公,虞公逃奔到共池。

  4. 芮国内乱:秦国人将芮伯万送回芮国。

  5. 郎地之战:齐国、卫国、郑国在郎地作战,鲁国是有理由的。起初,北戎侵扰齐国,诸侯们去救援,郑国的公子忽立了功。齐国给诸侯们分发粮食,让鲁国排在后面。鲁国按照周朝的班次将郑国排在后面。郑国人愤怒,向齐国请求出兵。齐国用卫国的军队帮助他们,所以不称为侵伐。先写齐国、卫国,是因为他们的王爵地位。

这段古文反映了当时诸侯国之间的复杂关系和频繁的战争,以及周王室的权威逐渐衰落的情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