昭公·昭公十四年
【经】
十有四年春,意如至自晋。
三月,曹伯滕卒。
夏四月。
秋,葬曹武公。
八月,莒子去疾卒。
冬,莒杀其公子意恢。
【传】
十四年春,意如至自晋,尊晋罪己也。尊晋罪己,礼也。
南蒯之将叛也,盟费人。司徒老祁、虑癸伪废疾,使请于南蒯曰:“臣愿受盟而疾兴,若以君灵不死,请待间而盟。”许之。二子因民之欲叛也,请朝众而盟。遂劫南蒯曰:“群臣不忘其君,畏子以及今,三年听命矣。子若弗图,费人不忍其君,将不能畏子矣。子何所不逞欲?请送子。”请期五日。遂奔齐。侍饮酒于景公。公曰:“叛夫!”对曰:“臣欲张公室也。”子韩晳曰:“家臣而欲张公室,罪莫大焉。”司徒老祁、虑癸来归费。齐侯使鲍文子致之。
夏,楚子使然丹简上国之兵于宗丘,且抚其民。分贫振穷,长孤幼,养老疾,收介特,救灾患,宥孤寡,赦罪戾,诘奸慝,举淹滞。礼新叙旧,禄勋合亲,任良物官。使屈罢简东国之兵于召陵,亦如之。好于边疆,息民五年,而后用师,礼也。
秋八月,莒著丘公卒,郊公不慼。国人弗顺,欲立著丘公之弟庚舆。蒲馀侯恶公子意恢而善于庚舆,郊公恶公子铎而善于意恢。公子铎因蒲馀侯而与之谋曰:“尔杀意恢,我出君而纳庚舆。”许之。
楚令尹子旗有德于王,不知度。与养氏比,而求无厌。王患之。九月甲午,楚子杀鬥成然,而灭养氏之族。使鬥辛居郧,以无忘旧勋。
冬十二月,蒲馀侯兹夫杀莒公子意恢,郊公奔齐。公子铎逆庚舆于齐。齐隰党、公子鉏送之,有赂田。
晋邢侯与雍子争鄐田,久而无成。士景伯如楚,叔鱼摄理。韩宣子命断旧狱,罪在雍子。雍子纳其女于叔鱼,叔鱼蔽罪邢侯。邢侯怒,杀叔鱼与雍子于朝。宣子问其罪于叔向。叔向曰:“三人同罪,施生戮死可也。雍子自知其罪而赂以买直,鲋也鬻狱,邢侯专杀,其罪一也。己恶而掠美为昏,贪以败官为墨,杀人不忌为贼。《夏书》曰:‘昏、墨、贼,杀。’皋陶之刑也。请从之。”乃施邢侯而尸雍子与叔鱼于市。
仲尼曰:“叔向,古之遗直也。治国制刑,不隐于亲,三数叔鱼之恶,不为末減。曰义也夫,可谓直矣。平丘之会,数其贿也,以宽卫国,晋不为暴。归鲁季孙,称其诈也,以宽鲁国,晋不为虐。邢侯之狱,言其贪也,以正刑书,晋不为颇。三言而除三恶,加三利,杀亲益荣,犹义也夫?”
注释
白话文翻译
【经】
十四年春天,意如从晋国回来。
三月,曹伯滕去世。
夏季四月。
秋季,安葬曹武公。
八月,莒国的去疾去世。
冬季,莒国杀了他们的公子意恢。
【传】
十四年春天,意如从晋国回来,这是为了尊崇晋国而责备自己。尊崇晋国而责备自己,这是符合礼制的。
南蒯准备叛乱时,与费地的人结盟。司徒老祁和虑癸假装生病,派人向南蒯请求说:“我们愿意接受盟约,但病又发作了,如果托您的福不死,请等我们病好后再结盟。”南蒯答应了。这两人利用百姓想要背叛南蒯的心理,请求召集众人结盟。于是他们劫持了南蒯,说:“群臣没有忘记他们的君主,害怕您到现在已经三年了,一直听从您的命令。您如果不考虑我们的感受,费地的人不忍心背叛他们的君主,将不再害怕您了。您还有什么不能满足的?请让我们送您离开。”他们请求给五天时间。南蒯于是逃到齐国。他在齐景公那里侍候饮酒。景公说:“叛徒!”南蒯回答说:“我是想壮大公室。”子韩晳说:“作为家臣却想壮大公室,没有比这更大的罪过了。”司徒老祁和虑癸来归还费地。齐侯派鲍文子来送他们。
夏季,楚王派然丹在宗丘检阅上国的军队,并且安抚百姓。他分给穷人财物,救济贫困,抚养孤儿,照顾老人和病人,收留孤寡,救济灾患,宽恕孤寡,赦免罪过,惩治奸邪,举荐被埋没的人才。他礼待新人,叙旧情,赏赐有功,团结亲人,任用贤能,选拔官员。他又派屈罢在召陵检阅东国的军队,也这样做。他在边疆友好相处,让百姓休养生息五年,然后再用兵,这是符合礼制的。
秋季八月,莒国的著丘公去世,郊公不悲伤。国人不顺从他,想立著丘公的弟弟庚舆。蒲馀侯讨厌公子意恢而喜欢庚舆,郊公讨厌公子铎而喜欢意恢。公子铎通过蒲馀侯与他商量说:“你杀了意恢,我赶走君主并接纳庚舆。”蒲馀侯答应了。
楚国的令尹子旗对楚王有恩德,但不知节制。他与养氏勾结,贪得无厌。楚王对此感到忧虑。九月甲午日,楚王杀了鬥成然,并灭了养氏的家族。他让鬥辛住在郧地,以不忘旧功。
冬季十二月,蒲馀侯兹夫杀了莒国的公子意恢,郊公逃到齐国。公子铎从齐国迎回庚舆。齐国的隰党和公子鉏送他回国,并赠送了田地。
晋国的邢侯与雍子争夺鄐地的田地,长期没有结果。士景伯去楚国,叔鱼代理审理。韩宣子命令断案,罪在雍子。雍子把女儿嫁给叔鱼,叔鱼偏袒雍子,判邢侯有罪。邢侯愤怒,在朝廷上杀了叔鱼和雍子。宣子向叔向询问他们的罪过。叔向说:“三人同罪,对活着的施刑,对死了的曝尸是可以的。雍子知道自己有罪而贿赂以求公正,叔鱼贪赃枉法,邢侯擅自杀人,他们的罪是一样的。自己作恶却夺取美名是昏,贪婪而败坏官风是墨,杀人而不顾忌是贼。《夏书》说:‘昏、墨、贼,杀。’这是皋陶的刑法。请按照这个执行。”于是对邢侯施刑,并将雍子和叔鱼的尸体曝于市集。
仲尼说:“叔向,是古代遗留下来的正直之人。治理国家制定刑法,不偏袒亲人,多次指出叔鱼的恶行,不为他减轻罪责。这是义啊,可以说是正直了。平丘之会,指责他的贿赂,以宽待卫国,晋国不显得暴虐。归还鲁国的季孙,指责他的欺诈,以宽待鲁国,晋国不显得残暴。邢侯的案子,指责他的贪婪,以正刑书,晋国不显得偏颇。三句话除去了三恶,增加了三利,杀了亲人却增加了荣誉,这仍然是义啊?”
解释
这段古文主要记载了鲁昭公十四年发生的几件重要事件,涉及政治、军事、法律等多个方面。
意如从晋国回来:意如回国,是为了表示对晋国的尊重,并自我责备,这符合当时的礼制。
南蒯的叛乱:南蒯准备叛乱,但被司徒老祁和虑癸利用百姓的不满情绪,最终被赶走,逃到齐国。
楚国的内政与军事:楚王派然丹和屈罢检阅军队,安抚百姓,礼待新人,叙旧情,赏赐有功,团结亲人,任用贤能,选拔官员,并在边疆友好相处,让百姓休养生息五年,然后再用兵,这是符合礼制的。
莒国的内乱:莒国的著丘公去世,郊公不悲伤,国人不顺从他,想立著丘公的弟弟庚舆。最终,蒲馀侯杀了公子意恢,郊公逃到齐国,公子铎从齐国迎回庚舆。
晋国的法律案件:邢侯与雍子争夺田地,叔鱼贪赃枉法,邢侯愤怒杀人。叔向认为三人同罪,应按照《夏书》中的刑法执行,最终邢侯被施刑,雍子和叔鱼的尸体被曝于市集。
仲尼的评价:孔子称赞叔向是古代遗留下来的正直之人,他治理国家制定刑法,不偏袒亲人,多次指出叔鱼的恶行,不为他减轻罪责,这是义的表现。
这段古文通过具体事件,展示了春秋时期各国的政治斗争、法律执行以及道德评价,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风貌和礼制观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