庄公·庄公三十一年
【经】
三十有一年春,筑台于郎。
夏四月,薛伯卒。筑台于薛。
六月,齐侯来献戎捷。
秋,筑台于秦。
冬,不雨。
【传】
三十一年夏六月,齐侯来献戎捷,非礼也。凡诸侯有四夷之功,则献于王,王以警于夷。中国则否。诸侯不相遗俘。

注释

白话文翻译:

【经】
鲁庄公三十一年春天,鲁国在郎地筑台。
夏天四月,薛国的君主去世。鲁国在薛地筑台。
六月,齐国的君主来献上对戎人的战利品。
秋天,鲁国在秦地筑台。
冬天,没有下雨。

【传】
鲁庄公三十一年夏天六月,齐国的君主来献上对戎人的战利品,这是不符合礼制的。凡是诸侯在四夷之地取得的功绩,应该献给周王,周王以此来警示夷人。在中原地区的功绩则不必如此。诸侯之间不应该互相赠送俘虏。

解释:

这段古文记载了鲁庄公三十一年发生的一些事件,并通过《左传》的传文对其中某些事件进行了评论和解释。

  1. 筑台:鲁国在这一年分别在郎地、薛地和秦地筑台。筑台可能是指建造高台或瞭望台,用于军事防御或其他用途。

  2. 薛伯卒:薛国的君主去世,薛国是当时的一个小诸侯国。

  3. 齐侯来献戎捷:齐国的君主来献上对戎人的战利品。戎人是当时对西北方少数民族的称呼,齐国在与戎人的战争中取得了胜利,并带来了战利品。

  4. 非礼也:《左传》对此事进行了评论,认为齐国将战利品献给鲁国是不符合礼制的。按照当时的礼制,诸侯在四夷之地取得的功绩应该献给周王,而不是其他诸侯。这是因为周王是天下共主,诸侯应该通过周王来展示对夷人的威慑。

  5. 诸侯不相遗俘:诸侯之间不应该互相赠送俘虏。这是因为俘虏是战争的象征,赠送俘虏可能会引发其他诸侯的不满或误解。

这段古文反映了当时诸侯之间的礼制和外交关系,以及《左传》对历史事件的评论和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