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娄章句上·第二十二节

孟子曰:“人之易其言也,无责耳矣。”

注释:孟子说:“一个人如果轻易地改变自己的言论,那就不值得责备了。”

解释:
这段古文出自《孟子·离娄章句上》的第二十二节。孟子在这里表达了一个观点,即一个人如果轻易地改变自己的言论,那么这种行为本身就不值得去责备。这里的“易其言”指的是轻易地改变自己的主张或观点。孟子认为,一个人的言论应该是有原则和立场的,如果轻易改变,说明这个人缺乏坚定的信念和责任感,因此不值得去责备。这反映了孟子对于言行一致和坚定信念的重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