万章章句上·第五节
万章曰:“尧以天下与舜,有诸?”孟子曰:“否。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。”
“然则舜有天下也,孰与之?”曰:“天与之。”
“天与之者,谆谆然命之乎?”曰:“否。天不言,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。”
曰:“以行与事示之者如之何?”曰:“天子能荐人于天,不能使天与之天下;诸侯能荐人于天子,不能使天子与之诸侯;大夫能荐人于诸侯,不能使诸侯与之大夫。昔者尧荐舜于天而天受之,暴之于民而民受之,故曰:天不言,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。”
曰:“敢问荐之于天而天受之,暴之于民而民受之,如何?”
曰:“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,是天受之;使之主事而事治,百姓安之,是民受之也。天与之,人与之,故曰: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。舜相尧二十有八载,非人之所能为也,天也。尧崩,三年之丧毕,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。天下诸侯朝觐者,不之尧之子而之舜;讼狱者,不之尧之子而之舜;讴歌者,不讴歌尧之子而讴歌舜,故曰天也。夫然后之中国,践天子位焉。而居尧之宫,逼尧之子,是篡也,非天与也。太誓曰:‘天视自我民视,天听自我民听’,此之谓也。”
注释:### 白话文翻译
万章问孟子:“尧把天下传给了舜,有这回事吗?”孟子回答:“没有。天子不能把天下传给他人。”
万章又问:“那么舜拥有天下,是谁给他的呢?”孟子说:“是天给他的。”
万章继续问:“天给他天下,是明确地命令他吗?”孟子回答:“不是。天不说话,而是通过行为和事情来显示的。”
万章问:“通过行为和事情来显示,是什么意思呢?”孟子解释道:“天子可以推荐人给天,但不能让天把天下给他;诸侯可以推荐人给天子,但不能让天子把诸侯之位给他;大夫可以推荐人给诸侯,但不能让诸侯把大夫之位给他。从前尧推荐舜给天,天接受了;尧把舜展示给百姓,百姓也接受了。所以说,天不说话,而是通过行为和事情来显示的。”
万章问:“请问,推荐给天而天接受,展示给百姓而百姓接受,具体是怎样的呢?”
孟子回答:“让舜主持祭祀,所有的神灵都享用他的祭品,这就是天接受他;让舜主持政事,政事得到治理,百姓安居乐业,这就是百姓接受他。天给他天下,百姓也给他天下,所以说,天子不能把天下传给他人。舜辅佐尧二十八年,这不是人力所能做到的,而是天意。尧去世后,三年的丧期结束,舜避开尧的儿子,去了南河的南边。天下的诸侯来朝见,不去见尧的儿子而去见舜;有诉讼的人,不去找尧的儿子而去找舜;歌颂的人,不歌颂尧的儿子而歌颂舜,所以说这是天意。然后舜才回到中原,登上天子之位。如果舜住在尧的宫殿里,逼迫尧的儿子,那就是篡位,而不是天给的。《太誓》说:‘天的看法来自百姓的看法,天的听闻来自百姓的听闻。’就是这个意思。”
解释
这段古文主要讨论的是尧舜禅让的问题。孟子认为,天子不能随意把天下传给他人,天下的传承是由天意和民意共同决定的。天意通过行为和事情来显示,而民意则通过百姓的接受和拥护来体现。
天意与民意:孟子强调,天不说话,但通过行为和事情来显示其意愿。舜之所以能够继承天下,是因为他得到了天的认可和百姓的拥护。这体现了“天视自我民视,天听自我民听”的思想,即天的看法和听闻实际上是通过百姓的看法和听闻来体现的。
禅让与篡位:孟子区分了禅让和篡位的区别。舜是在尧去世后,经过三年的丧期,避开尧的儿子,最终得到诸侯和百姓的拥护才登上天子之位的。这种行为是符合天意和民意的,因此是正当的禅让。如果舜直接住在尧的宫殿里,逼迫尧的儿子,那就是篡位,不符合天意和民意。
天与人:孟子认为,天下的传承不仅仅是天意,还需要得到百姓的认可。舜之所以能够继承天下,是因为他不仅得到了天的认可,还得到了百姓的拥护。这体现了孟子的民本思想,即天意与民意是相辅相成的。
总之,这段古文通过尧舜禅让的故事,阐述了天意与民意在天下传承中的重要性,强调了天子不能随意传位,而应该顺应天意和民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