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9章 旗帜
守城之法,木为苍旗,火为赤旗,薪樵为黄旗,石为白旗,水为黑旗,食为菌旗,死士为仓英之旗,竟士为雩旗,多卒为双兔之旗,五尺童子为童旗,女子为梯末妹妹之旗,弩为狗旗,戟为■旗,剑盾为羽旗,车为龙旗,骑为鸟旗。凡所求索旗名不在书者,皆以其形名为旗。城上举旗,备具之官致财物,之足而下旗。
凡守城之法:石有积,樵薪有积,■茅有积,雚苇有积,木有积,炭有积,沙有积,松柏有积,蓬艾有积,麻脂有积,金铁有积,粟米有积;井灶有处,重质有居;五兵各有旗;节各有辨;法令各有贞;轻重分数各有请;主慎道路者有经。
亭尉各为帜,竿长二丈五,帛长丈五、广半幅者大。寇傅攻前池外廉城上当队鼓三,举一帜;到水中周,鼓四,举二帜;到藩,鼓五,举三帜,到冯垣,鼓六,举四帜,到女垣;鼓七,举五帜;到大城,鼓八,举六帜;乘大城半以上,鼓无休。夜以火,如此数。寇却解,辄部帜如进数,而无鼓。
城为隆,长五十尺,四面四门将,门长四十尺,其次三十尺,其次二十五尺,其次二十尺,其次十五尺,高无下四十五尺。
城上吏卒置之背,卒于头上;城下吏、卒置之肩,左军于左肩,中军置之胸,各一。鼓,中军一三,每鼓三、十击之,诸有鼓之吏,谨以次应之;当应鼓而不应,不当应而应鼓,主者斩。
道广三十步,于城下夹阶者各二,其井,置铁■。于道之外为屏,三十步而为之圜,高丈。为民圂,垣高十二尺以上。巷术周道者,必为之门,门二人守之;非有信符,勿行,不从令者斩。
城中吏卒男女,皆葕异衣章微,令男女可知。
诸守牲格者,三出却适,守以令召赐食前,予大旗,署百户邑。若他人财物,建旗其署,令皆明白知之,曰某子旗。牲格内广二十五步,外广十步,表以地形为度。
靳卒中教,解前后、左右,卒劳者更休之。

解释

白话文翻译:

守城时,使用不同颜色的旗帜来代表不同的物资和人员:木材用青色旗帜,火用红色旗帜,柴火用黄色旗帜,石头用白色旗帜,水用黑色旗帜,食物用菌类旗帜,敢死队用仓英旗帜,勇士用雩旗,多兵用双兔旗帜,五尺童子用童旗,女子用梯末妹妹旗帜,弩用狗旗,戟用■旗,剑盾用羽旗,战车用龙旗,骑兵用鸟旗。如果需要的旗帜名称没有在书中记载,就根据其形状或名称来制作旗帜。城上举起旗帜时,负责物资的官员会迅速提供所需物资,物资备齐后,旗帜就会降下。

守城的基本原则是:石头、柴火、茅草、芦苇、木材、炭、沙、松柏、蓬艾、麻脂、金铁、粟米等物资都要有储备;井灶要有固定的位置,重要物资要有存放的地方;五种兵器各有旗帜;节令各有分辨;法令各有依据;轻重缓急各有规定;负责道路安全的官员要有明确的管理方法。

亭尉(守城官员)各自使用旗帜,旗杆长二丈五尺,旗帜长一丈五尺,宽度为半幅。敌人进攻时,如果敌人到达护城河外,鼓敲三下,举起一面旗帜;敌人进入水中,鼓敲四下,举起两面旗帜;敌人到达藩篱,鼓敲五下,举起三面旗帜;敌人到达冯垣(城墙外的矮墙),鼓敲六下,举起四面旗帜;敌人到达女墙(城墙上的矮墙),鼓敲七下,举起五面旗帜;敌人到达大城,鼓敲八下,举起六面旗帜;如果敌人登上城墙一半以上,鼓声不停。夜晚用火把代替旗帜,按照同样的数量进行。敌人撤退时,旗帜按照进攻时的数量依次降下,但不再敲鼓。

城墙的高度为五十尺,四面各有四门,门的高度依次为四十尺、三十尺、二十五尺、二十尺、十五尺,最低高度不低于四十五尺。

城上的官兵将旗帜背在背上,士兵将旗帜戴在头上;城下的官兵和士兵将旗帜放在肩上,左军的旗帜放在左肩,中军的旗帜放在胸前,每人一面。鼓声由中军控制,每三下鼓声为一组,共敲十下。所有负责敲鼓的官员必须严格按照顺序响应鼓声;该敲鼓时不敲,不该敲鼓时敲,主官将被斩首。

道路宽度为三十步,城下两侧各有两条台阶,井边放置铁■。在道路外侧设置屏风,每三十步设一圈,高一丈。为民众设置的厕所,围墙高度在十二尺以上。巷子和道路交叉的地方必须设置门,每门由两人把守;没有信符的人不得通过,不服从命令者将被斩首。

城中的官兵和百姓,男女都要穿着不同的衣服和标志,以便区分男女。

负责守卫牲格(某种防御工事)的人,如果三次出击击退敌人,守将将下令召见并赐予食物,并授予大旗,封为百户邑。如果有人拥有他人财物,将旗帜建在其驻地,让所有人都明白这是某人的旗帜。牲格内部宽度为二十五步,外部宽度为十步,根据地形的不同进行调整。

靳卒(精锐士兵)在训练中,要熟悉前后左右的方向,疲惫的士兵要轮流休息。

解释:

这段文字详细描述了古代守城时的旗帜系统、物资储备、防御工事、官兵职责以及奖惩制度。旗帜系统是守城时指挥和传递信息的重要工具,不同颜色的旗帜代表不同的物资和人员,便于快速识别和响应。物资储备是守城的基础,确保在敌人进攻时有足够的资源应对。防御工事的设置和官兵的职责分工,则是为了有效地组织防御,确保城墙的安全。奖惩制度则是对官兵行为的规范,激励他们尽职尽责,同时惩罚失职者。整体来看,这段文字反映了古代军事组织的高度系统化和严谨性。